中新網10月8日電 財政部網站8日消息,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關于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公告》。
公告提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內收費項目,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不收滯納金。 《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包括耕地開墾費、污水處理費等14項收費。(中新財經)
圖自財政部網站
(張尼)
公告提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內收費項目,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不收滯納金。 《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包括耕地開墾費、污水處理費等14項收費。(中新財經)
圖自財政部網站
(張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