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記者聯系黃先生了解情況。黃先生稱,2016年自己通過首付加按揭的形式購買了該小區的一處房產,其中按揭貸款10年,每半年還一次房貸,期間一直正常還款。
“以前交房裝修的時候就跟物業鬧過不愉快,今年3月經過協商,我們結清了物業費并繳納了滯納金。本想著誤會就過去了,結果近期裝修完去物業繳水費,對方不給辦理,去燃氣公司辦理安裝燃氣表需要物業開具燃氣分戶證明,物業也不給開,如今就連房屋的備用鑰匙都被物業扣押著。眼看著孩子小學報名,物業不給開具證明,沒法安排到小區對應學校入學,房子也沒法正常入住,不知道該咋辦。”黃先生表示,自己去物業咨詢,物業方面告訴他,是開發商下發通知,要求物業停止辦理后續所有業務。
為何開發商通知物業停止辦理黃先生的業務?對此,黃先生向記者提供了陜西永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西安隆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發的通知,通知稱,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發給購房人黃先生函告,因購房人社會征信惡劣,嚴重失信,所欠公司款項面臨嚴重風險,公司2022年11月9日函告購房人于2022年12月10日前交清剩余房款,購房人未按時交清剩余房款,故公司決定從即日起解除與黃先生所簽訂的購房協議,望物業接通知后暫停辦理一切與此房相關事宜。
“開發商通知我將剩余3年左右貸款全部交完,可是我的貸款時間是10年,沒有理由提前交付剩余款項,所以我沒同意。”黃先生向記者提供了購房協議書的照片,上面顯示,該房屋出賣人為陜西永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受買人(黃先生)在簽訂協議時交付首付款,剩余房款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按揭還款,每半年還一次本息。而陜西永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黃先生的借貸合同上顯示,借款利率為月息4.1‰,按半年收息,利隨本清,借款時間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當天,記者前往位于勞動路的仟福瓏邸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具體需要問物業經理,經理當天外出,請記者留下聯系方式,等經理回來后回復。隨后,記者通過軟件查詢陜西永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信息,不過,撥打軟件顯示的該公司電話無人接聽。截至當日17時,記者也未接到物業公司回復。
本報記者 文晨 實習生 薛鈺穎
來源: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