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關于定期或依申請更新《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的相關建議
時間:2024-12-20 15:01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


第1239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沈引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定期或依申請更新《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的相關建議”的代表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練塘莊(奘)糕是否納入“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問題
現行有效的“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2015版)”包括了地方傳統特色蒸糕或松糕類,并對該類食品品種作了定義,即指“有30年以上歷史,以傳統方式生產的,以梗米、糯米為主要原料,經配料、調粉、包餡或不包餡、成型、蒸煮或不蒸煮、烘烤或不烘烤、冷卻、包裝后制成的蒸煮類或烘烤類糕點”,在此定義下,提及的“崇明糕、楓涇狀元糕、金澤狀元糕、葉榭軟糕、高橋松餅、高橋松糕”6個品種,僅為列舉示例。因此,如果“練塘莊(奘)糕”符合定義要求,則已包含在“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2015版)”中。
二、關于修訂“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問題
依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品種目錄編制。依據《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有獨立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事具有地方特色、一般不實行規模化生產的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制現售)單位和個人。鑒于此,對于有30年以上食用歷史的地方特色食品,若擬采用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方式進行生產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或者其他知情者均可向轄區內市場監管部門提出將此類食品納入“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的需求。根據區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的材料,市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將對“上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種目錄”進行修訂,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提出的寶貴建議,希望您繼續支持和關注本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