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買房兩年多沒拿到房產證
彭大爺告訴記者,2015年初,他在灣里區太平新街旅游商貿園付全款購買了一家30多㎡的公寓房,單價為4500元/㎡。交易完成后,他委托開發商南昌瀚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房產證,對方承諾他180天內辦好房產證,彭大爺隨后備齊了辦證材料和7000多元代辦費給開發商。
“兩年過去了,我的房產證還是沒下來”。彭大爺屢屢給開發商打電話催問,“可對方一直拖,從這個月拖到下個月,此后連電話也很難打通”,彭大爺無奈地說。問及原因,彭大爺告訴記者,開發商稱南昌2016年1月開始不動產登記,房產證、土地證改為統一的不動產證,而辦理房產證轉到辦理不動產證有一個過程,手續很繁瑣。
記者了解到,在太平新街旅游商貿園,彭大爺的情況并非個例。陳先生告訴記者,到今年6月,自己買房就滿兩年了,可房產證依舊沒有下來。另一位余先生也稱,開發商始終以“在辦不動產證,等一下”來回應業主,“據我所知就有40多戶人家沒有拿到房產證,大家都是2015年左右買的房,然后趕上了新政策”。
房管局:已經在辦總登記
27日,記者就此事向灣里區房管局咨詢。灣里區行政服務中心房管局辦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2016年1月開始,房屋產權登記改發不動產證,發證單位為南昌市不動產登記局,房管局則主要負責備案工作。對于太平新街商貿園項目的辦證情況,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總登記已經在我們這辦了”,她表示,目前開發商在房管局的流程已基本走完,新政出臺前,房管局也發放了一些分戶的產權證,但現在最終由不動產登記部門發證,開發商需要去不動產登記部門重新進行首次登記。“首次登記完成,就快了”。
開發商:現場承諾 5·1前未交證將付萬元違約金
27日,記者從開發商瀚德房產獲悉,目前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業主有上百戶。開發商瀚德房產一位鄧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前期工作已經完成,“由于房產證轉不動產證,需要不動產登記局出具測量報告等材料,但之前我們的測量數據是灣里區國土部門測量的,不動產登記局成立后,不認可這一數據,要求重新測量和整理。因此,直到去年年底,整個測量工作才完成。”
“接下來就是把相關材料向灣里區房管局申報,市房管局審批通過后,再到不動產登記局去申報,整個流程走完至領證預計可在5月1日前結束”,現場,開發商鄧姓負責人為彭大爺等業主寫了《承諾書》,承諾如5月1日之前無法交證,開發商將支付10000元違約金。
記者此前在彭大爺出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條目中看到,出賣人(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內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產權屬證書,買方可退房,如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的0.06%賠償買方損失;如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0.05%賠償買方損失;由于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延遲發放,出賣人對此不擔責。
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彭大爺交給開發商的7000多元代辦費中包含4%的契稅和1%的維修基金。不過,購房時彭大爺名下并無房產,按理說應按首套房的標準繳納1%的契稅(90㎡以下)。對此,開發商鄧姓負責人表示,業主的契稅按照現行標準繳納,即首套房90㎡以下支付1%,“我們代辦是按4%收取的,多余的錢會退還給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