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查,2017年3月19日1時15分許,馬某某駕駛魯P52XXX號牌小型汽車,沿臨商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臨商路52KM+400M處時,與步行的郭某某發生尾隨相撞,致郭某某當場死亡。案發后,馬某某駕車逃逸。
莘縣交警大隊辦案民警仔細勘察現場,根據現場遺留碎片、篩查周邊監控圖片,最終鎖定了嫌疑車輛及駕駛人,并迅速進行傳喚。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因害怕被處罰一直不到案,辦案民警耐心與其家人及村支部書記等做工作。迫于公安機關強大壓力,3月20日,馬某某投案自首。經詢問,馬某某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2017年3月19日1時15分許,馬某某駕駛魯P52XXX號牌小型汽車,沿臨商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臨商路52KM+400M處時,與步行的郭某某發生尾隨相撞,致郭某某當場死亡。案發后,馬某某駕車逃逸。
莘縣交警大隊辦案民警仔細勘察現場,根據現場遺留碎片、篩查周邊監控圖片,最終鎖定了嫌疑車輛及駕駛人,并迅速進行傳喚。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因害怕被處罰一直不到案,辦案民警耐心與其家人及村支部書記等做工作。迫于公安機關強大壓力,3月20日,馬某某投案自首。經詢問,馬某某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