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物業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由于當晚小區外圍雨水倒灌,進入地庫挪車存在危險。
業主:樓管稱防洪板沒指示不能撤
7日上午,海都記者來到了福州倉山濱海橙里小區,在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記者看到,車庫積水,約有3米深,只有幾輛停在斜坡上的小車露出了部分車身。小區所在的盛景社區的黃書記稱,超過200輛汽車泡在地下車庫的積水中。
為何暴雨來臨時,小區的業主們未將車輛移出地下車庫呢?
業主劉女士說,當晚9時左右,就有不少人在業主群里說要下樓挪車,但物業樓管以“地下車庫剛剛放置防洪板,車出不去,防洪板沒有領導指示不能撤”為由,拒絕業主下樓挪車。
劉女士說,21點多的時候樓管還稱車庫只是部分被淹,情況可控,23點時才通知水倒灌,車來不及挪了。
還有業主告訴記者,當晚發現車庫“守不住”時,小區居民還是有機會將車輛挪出地下車庫的。但現場無人指揮,不少車輛停在車庫通道的斜坡上,以致車庫內的車輛全被“堵住”。
物業:當時外圍道路被淹車輛難開出
據了解,為該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是福州濱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對于此事,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答復稱,當晚由于小區外圍雨水倒灌,進入地庫挪車存在危險,且外圍道路已被淹沒,車輛難以開出。
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稱,為應對當天晚上的極端天氣,服務中心按照應急預案,啟用地庫防護擋板和防水沙袋,積水后物業服務中心已協調資源,抽調大型抽水設備,已排出大部分積水。服務中心將持續跟進后續事宜,保障業主權益。
小區居民否定了物業的說法,居民章女士說:“從河南來支援的排水車是社區協調后前來幫忙的。另一輛排水車是小區居民自己聯系的。”
記者了解到,此前由于地下車庫積水,小區從5日晚至8日晚一直處于停水、停電的狀態。截至9日下午5時,小區已恢復供電。
律師:
物業有相應義務,未盡義務需承擔責任
對此,北京德恒(福州)律師事務所的林倩律師表示,物業管理公司要根據與業主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承擔好自身的義務。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上述情況,那從法定義務來說,物業服務公司也負有進行養護、維修、安防等義務。臺風天氣雖屬于不可抗力,但如果物業沒有盡到法定或者約定義務,例如及時通知、地庫圍擋、定期巡邏防護等,業主可以考慮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主張物業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物業公司過錯大小,要求物業公司就業主的損失承擔責任。
福建天衡聯合(福州)律師事務所黃志光律師表示,業主與物業企業成立物業管理服務關系,物業作為管理方,收取了地庫物業費或停車費,對地下車庫負有一定的管理義務,特別是暴雨頻繁的季節,要做好地下車庫的擋水、排水、防滲漏等方面的工作,提前準備好應急設備,及時提醒業主將車輛等財物移出車庫,在險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業主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及擴大。如果未盡到相應義務,則需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D源網絡 中國小康網綜合海峽都市報、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