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表示,自己和爺爺感情很深,再說祖孫血統一脈相承,也算直系親屬。最后卻因為批出的事假時間有限,只能下完夜班連夜趕去外地,第二天儀式結束又匆匆趕回。勞心勞神也就罷了,最鬧心的還是不少親屬對此表示不理解,甚至在背地里說他冷漠不孝。小李感覺真的很冤。"有沒有人說說,遇到這種事該怎么辦?"
類似的吐槽在網上屢見不鮮。某社交平臺也有人發帖稱"喪假包括了直系親屬,但是不包括爺爺奶奶,一天也沒有,雖然是可以請事假,但是感覺著規定好不人性化,爺爺奶奶就不親了嗎?"
網友紛紛跟帖:
“如果爺爺奶奶去世,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該酌情批準事假。事假和喪假的區別在于,事假不用支付工資,但喪假需要支付工資。"
"每個單位的制度不一樣,我們單位,奶奶爺爺姥姥姥爺都包含在內了,一律都是三天,如果路途遠的還可以再申請其他帶薪假。”
“親與不親在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況,但是我認為國家制定法律時考慮的是大范疇的情況,永遠沒有最公平只有比較公平。”
早在2019年,江蘇一位20歲小伙以“父親的外婆過世”為理由請了兩天喪假,卻險些被公司開除。他的主管表示“這個長輩關系很遠,我沒有辦法給他批喪假”,因此只給批了一天事假。
當時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根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呂金艷告訴記者,這個規定出臺時間較為久遠,她建議擴大覆蓋范圍," 由于我國的習俗,祖輩喪禮,孫輩一般在必需列席的規模內。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過世卻不能參加喪禮,這是不人道的。"因此她建議將直系親屬擴大為近親屬,把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包含在內。
據了解,在江蘇,喪假范圍中認定為直系親屬范圍的有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在實際操作中,也有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范圍。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長征表示," 但這是由單位自行規定的,建議單位人性化處理。其實,出現賈某這樣的情況,職工可以通過請事假或者帶薪年休假等方式解決。"
另一位法律專家認為,目前喪假中對于直系親屬的規定并不清晰,我國勞動法強調保護勞動者,在解釋出現模糊時應該作出有利于勞動者的解釋。(潮新聞、現代快報、網友評論等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