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人員表示,如果納稅人2024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要在2023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常見易錯情形
稅務部門特別整理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中常見的五種易錯情形,并提醒納稅人,出現填報錯誤也沒關系,可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選擇填報錯誤的項目,通過作廢/修改完成更正。
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
案例:父母填報同一子女的合計扣除比例超過100%。例如一方填報100%扣除,另一方填報50%或雙方均填報100%扣除。
糾正: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贍養老人
案例:錯誤填報配偶的父母、其他親屬長輩、尚有子女在世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未滿60歲的父母作為被贍養人。
糾正: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大病醫療
案例:沒有按規定填寫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金額,例如將大病醫療可扣除金額錯誤填寫為醫藥費用結算單的總金額等。
糾正: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
案例:夫妻雙方均按100%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糾正: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住房租金
案例: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時,雙方均填報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糾正: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