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修訂發布
時間: 2024年 06月 07日 來源: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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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服務,化解培訓服務糾紛,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2024年6月,市交通委員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共同修訂發布《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重點修訂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雙方可以在北京市駕駛培訓公共服務平臺上簽訂本合同電子版,也可以參照本合同自行制定合同文本。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駕培機構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得加重學員的責任以及排除學員的合法權利。
二是明確駕培機構應當就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退費方式、退費流程等事項充分告知學員。進一步明晰了駕培機構與學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為預防和減少非理性消費引發的糾紛,對消費者突出了風險提示。
三是針對培訓服務的不規范行為和預付式消費風險予以特別提示,重點強調了培訓服務費用全部繳付至駕培機構預收資金存管專用賬戶的規范要求。
四是細化了退費條款,明確了“七天冷靜期”,即學員完成付費之日起7日內日未參加培訓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駕培機構退費。駕培機構應當自甲方要求退費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全額退費。學員因支付培訓費獲得的贈品和相關服務,應當退回或支付合理的價款。
示范文本可登錄首都之窗網站(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jtw.beijing.gov.cn)、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scjgj.beijing.gov.cn)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