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關于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試點開展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的建議
時間:2024-11-08 10:00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嘉47號建議的答復意見
附件2:關于印發長三角市場監管一體化發展202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pdf
附件3:長三角一體化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合作備忘錄.pdf
附件4:長三角地區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通則.pdf
附件5:長三角地區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數據元.pdf
附件6:長三角地區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數據接口.pdf


劉東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試點開展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該建議對于促進長三角地區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我局將認真研究、積極吸納。根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的規定》關于清單式答復的要求,現答復如下:
1
省級層面做好統籌協調,協同推進數字化建設。
我局主動協同,以政策為牽引,建立共治共享機制。一是高站位一體謀劃。打造長三角地區首部數字化追溯立法實踐成果,2023年9月,省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全國首部食品安全追溯地方法規《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為示范區數字化追溯實踐提供制度支撐。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納入《2024年長三角區域食品安全合作工作計劃》和《長三角市場監管一體化發展2024年工作要點》,支持嘉善試點創新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以點帶面推動長三角范圍內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應用。二是高標準集成管理。以標準為導向,打造集成統一規則,聯合制定發布全國首個區域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地方標準《長三角地區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明確數據接口、數據元分類、編碼標準等內容,強化數據信息共享,打通“數據孤島”,形成跨省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閉環,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科技水平。三是高要求協同推進。嘉善縣局試點先行,開展走訪調研交流,與青浦區、吳江區達成共識,簽訂《長三角一體化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合作備忘錄》,明確長三角示范區內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標準的統一以及端口開發、數據貫通的初步方案,協同推進數據貫通,共建共享。
下一步,我們將大力推動食品安全追溯標準實施,強化食品安全標準互認,積極實施《長三角地區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地方標準,推動長三角示范區內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省域流通順暢、便捷、可溯。
2
省級層面突出重點,分步推進追溯體系建設。
我局以點擴面,支持嘉善先行打造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示范區建設試點,探索數字化追溯系統互認,為長三角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探路,打造長三角示范區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體系建設實踐樣本。一是突破壁壘,分步融合推進。指導嘉善縣局牽頭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專班小組,統籌協調三地食品安全追溯數據貫通工作。利用三地系統信息資源優勢,加強技術業務溝通,引導追溯系統和企業自有系統數據端口對接,在嘉善和青浦的食品生產環節,實施預包裝食品的“浙食鏈”平臺與譯數食品溯源云平臺數據端口貫通,首批試點銷往嘉善縣食品生產企業為主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現生產環節到銷售環節的跨區域貫通。在嘉善和吳江的食品流通環節,實施食用農產品的“浙食鏈”平臺與“蘇源e碼通”平臺數據端口貫通,首批試點銷售嘉善縣農貿(批發)市場的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實施食用農產品批發到零售環節的跨地區貫通。二是打造試點,輻射帶動提升。根據三地各自產業特點、數字化追溯工作基礎和追溯體系建設目錄清單,排查確定試點領域和試點企業,確定嘉善億里福生鮮連鎖總部、嘉興智谷食品有限公司,青浦的蜀海(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吳江區的蘇州城南中凱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為首批試點單位,對照三地重點產品目錄,實施全量數據貫通,優化平臺端口,逐步完善傳遞鏈條完整性。三是探索互認,助企提能增效。對長三角地區跨省銷售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已應用所在地省份的數字化追溯系統,且其跨省銷售的零售門店或包裝上已展示追溯碼的,視同其已履行相應索票索證義務,避免要求再查驗相關紙質憑證。
下一步,我們一方面將聚焦追溯成果提質擴面。緊盯示范區內重點環節、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深耕數字化追溯示范田,逐步擴大覆蓋面,爭取實現全量數據貫通。同時,挖掘執法辦案、消費維權、職業投訴等領域,促進跨區域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多重資源整合。另一方面,將聚焦企業需求精準服務。注重需求牽引供給,從企業側加強追溯平臺系統的開發建設和迭代升級,突出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簡化系統平臺操作流程、優化數據信息、深化跨區域數據共享、強化追溯系統和企業自有系統數據端口對接,便于企業操作,增強企業的內生動力,提升企業使用追溯系統的主動性和獲得感。
感謝您對長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一體化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歡迎登陸我局門戶網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聯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食品協調處
附件:
附件1:浙食藥安辦〔2024〕11號關于印發《2024年長三角區域食品安全合作工作計劃》的通知.pdf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