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期間價格行為和食品安全提醒告誡函
2025年元旦將至,節日市場日漸繁榮,市場營銷進入旺季。為引導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自覺遵守價格、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進一步規范節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和食品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對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節日期間價格行為和食品安全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嚴格食品安全加工制作過程管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切實穩定市場價格和保障食品安全。
二、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在促銷活動中,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誤導消費者;不得趁節日期間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三、旅行社、旅游景點景區、客運經營企業、出租車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做好價格收費公示,嚴禁趁節日之際亂漲價、亂收費。同時,不得以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宣傳招攬旅客。
四、賓館酒店、餐飲業、洗車場、家政服務、物業服務、美容美發等服務行業,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節日期間應自覺履行價格承諾,不得隨意漲價。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五、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要加強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提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企業合法誠信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六、醫療衛生機構(診所)和藥品經營企業(門店)應使用規范的商品標價簽明碼標價,在醒目位置懸掛醫療服務收費公示牌,不得在節日期間隨意亂漲價、亂收費。
七、采購食品時,應選擇于證照齊全、管理規范的商場、超市等場所采購食品,注意食品保質期和儲存條件,不采購來源不明的食品和“三無產品”。外出就餐時,應選擇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衛生條件好的餐館,慎重選擇用生食水產品、涼拌菜、野生菌等高風險菜肴,拒絕“野味”,自覺踐行“光盤行動”。網絡訂餐時,要選擇網絡交易平臺公示證照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等供內容齊全的供餐單位,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裝是否完整、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時加工或食用,勿長時間存放。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按照以上提醒告誡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和食品經營行為。對有價格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且經提醒告誡仍未整改的,市場監督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從嚴處罰,并對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若發現價格、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留存相關證據資料,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