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15日起全國實施
發稿時間:2024-12-13 06:11:00 作者:李桂杰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報北京12月1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桂杰)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12月15日起,將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個人養老金是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國家政策支持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每年繳費上限為1.2萬元。
《通知》規定,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范圍。審慎確定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范圍,鼓勵支持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產品。
《通知》明確,在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礎上,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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