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 | 企業擅闖“目錄禁區”,無證生產釀大錯!
時間:2024-10-15 09:39 來源:湖州市場監管微信號
企業擅自生產未入許可證目錄的產品,意圖投機取巧,最終卻“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僅被委托方退回貨物,還面臨著法律的懲處,這是怎么一回事?


案件回顧
近日,安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家居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生產塑料砧板。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7款標有“食品接觸用”標識的塑料砧板,經生產管理員確認,這些產品均是由其公司生產,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相應的工業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由于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了沒收違法生產產品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國家對生產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涉案公司生產的塑料砧板屬于《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2024年7月)》中的第十項:“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

無證擅自生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之規定。
我國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是為了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通過規范市場準入條件,防止低劣品進入市場,促進了產業的健康發展。擅自生產未入目錄產品的行為不僅破壞了市場秩序,還可能導致無法保證產品質量和安全標準,引發安全隱患,甚至威脅到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最后,湖州市場監管提醒廣大生產商家,必須合法生產、持證合格生產,如有發現違法生產行為,必將嚴厲查處!
消息來源: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隊、安吉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