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4年第45期)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蕪湖市鏡湖區秦小紅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鱸魚(淡水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二、滁州市南譙區聞慶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鄭蒲港新區禮婷食品廠生產的百果麻餅,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馬鞍山市含山縣天潤發超市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蕪湖市嶺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涇縣丁渡醬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蘿卜干,安賽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宣城市旌德匯五果蔬銷售有限公司聚文苑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哆哆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蔬菜卷,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池州市貴池區康泉商行銷售的、標稱安徽省羽飛純凈水有限公司(池州)生產的志錦山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六、安徽中科國大藥業有限公司(阜陽)生產的維生素C咀嚼片,維生素B2、維生素C、維生素B1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七、池州市貴池區米米烘焙坊銷售、標稱池州市貴池區肖坑山泉水廠生產的肖坑山泉水,亞硝酸鹽(以NO??計)、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八、宣城市旌德匯五果蔬銷售有限公司聚文苑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宣城市旌德縣鑫興食品廠生產的原味薄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九、六安市舒城縣城關鎮飛霞市場銷售的鳊魚、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池州市杏花泉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杏花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淘寶網渦陽高公糖醋蒜(經營者為亳州桐澤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淘寶網(手機APP)銷售的、標稱安徽張士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士杰糖醋蒜(醬腌菜),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宣城寧國市卡西爾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宣城市幸福食品廠生產的綠豆味冰糕, 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六安市舒城縣小葉水產品鋪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安徽博遜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阜陽)生產的白蛋白肽飲液,維生素C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五、蚌埠市五河縣森活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六、安徽華碩藥業有限公司(阜陽)生產的氨基丁酸復合因子,維生素B1、維生素B2、鈉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七、蚌埠市固鎮縣甘之露純凈水銷售部銷售的、標稱蚌埠市固鎮縣甘露純凈水廠生產的甘露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