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順義區“制止餐飲浪費”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時間:2025-01-01 09:23 來源: 順義市場監管微信號
2024年以來,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各部門突出重點,強化摸排,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社會氛圍,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浪費食品的違法行為,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查處北京富順通餐飲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11日,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富順通餐飲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北京富順通餐飲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北京富順通餐飲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
案例二
查處北京易邦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11日,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易邦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北京易邦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北京易邦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
案例三
查處北京來福堂餐飲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11日,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來福堂餐飲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北京來福堂餐飲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北京來福堂餐飲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
案例四
查處北京川樾福匯商貿中心(王榮霞)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12日,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川樾福匯商貿中心(王榮霞)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北京川樾福匯商貿中心(王榮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北京川樾福匯商貿中心(王榮霞)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
案例五
查處北京豫南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12日,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豫南餐飲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北京豫南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北京豫南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
案例六
查處北京福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13日,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福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北京福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北京福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