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批)
時間:2025-04-25 08:47 來源:新疆市場監管微信號
為倡導商品適度包裝和綠色消費,有效遏制商品過度包裝現象,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以保障民生為導向,聚焦銷售環節和重點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商品過度包裝違法行為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商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過度包裝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吐魯番市高昌區某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8日,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高昌區某超市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銷售的一款“品逸尚品·龍井”茶葉禮盒包裝有5層(由外向內分別為禮品袋、透明塑料封層、硬皮紙盒、內裝鐵罐、透明包裝袋),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二、奇臺縣某煙酒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8日,奇臺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奇臺縣某煙酒商行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煙酒商行銷售的“鐵觀音·新絲路”茶葉禮盒(凈含量:200克,外包裝規格為:366mm×240mm×80mm)包裝空隙率達6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奇臺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三、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1月15日,白堿灘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白堿灘區某公司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銷售的一款名為“安溪鐵觀音”(凈含量:250克)由外至內包裝有5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白堿灘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四、瑪納斯縣某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3月5日,瑪納斯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瑪納斯縣某超市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銷售的“龍井綠茶”茶葉禮盒(凈重:150克,外包裝規格為:350mm×230mm×150mm)包裝空隙率達84%,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瑪納斯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五、阿克陶縣某煙酒茶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3月6日,阿克陶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阿克陶縣某煙酒茶商行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煙酒茶商行銷售的“桂樹香金駿眉”茶葉禮盒(凈含量:280克,包裝盒規格為:360mm×230mm×110mm)包裝空隙率達60.0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阿克陶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六、吉木乃縣某購物中心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3月25日,吉木乃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吉木乃縣某購物中心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購物中心銷售的一款名為“見山·野生紅茶”禮盒(凈含量:500克)由外至內包裝有4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吉木乃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七、哈密市伊州區某零售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4月11日,哈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伊州區某零售店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店銷售的“中茶富祿大紅袍”“中茶云螺”兩款茶葉禮盒由外至內包裝有4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哈密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八、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某煙酒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4月10日,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木壘縣某煙酒商行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商行銷售的一款名為“域邦普洱茶”茶葉禮盒包裝空隙率和實際體積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
九、喀什市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5年4月10日,喀什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喀什市某商貿有限公司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專項執法檢查,經合規性測算,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銷售的“老白茶”禮盒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喀什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禮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