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關于《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指南》清場管理的咨詢
時間:2025-04-29 13:16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咨詢內容:


《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指南》5.3.3.4清場管理中(5)清場應規定清場有效期,有效期應經驗證,建議潔凈區的有效期為7天。 請問若規定潔凈區清場有效期為7天,師傅還需進行清場有效期的驗證?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指南》是指導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的技術規范文件,吸收了廣東省部分企業在其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中的好的經驗做法,供企業參考,但不屬于法規或法定標準。如其中的清場有效期規定,企業應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驗證,建議的7天可作為企業進行驗證時的參考期限。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