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9期)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衢州市衢江區通浦路菜市場藍文珠攤位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幸福南路農貿市場邱福標調味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永康市彥龍餐飲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淳安縣千島湖農貿市場燕華干菜攤位在美團(網店)銷售的白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寧波市鎮海區駱駝唯友客多超市銷售的散稱雪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溫州市鹿城區南浦陳艷艷蔬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衢州市衢江區惠家水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杭州錢塘新區為家海鮮商行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寧波市象山縣丹東街道汪家河菜場內姚素英攤位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噻蟲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蘭溪市雄哥超市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臺州市黃巖區寧溪綜合市場李靜慧攤位銷售的荷蘭豆,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金華、衢州、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金華、衢州、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