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式禁用除草劑氟噻草胺,2025年12月10日前撤回產品授權
時間:2025-06-25 08:59 來源:世界農化網 原文:
世界農化網中文網報道:2025年5月21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發布實施條例(EU)2025/910,正式宣布不予續展除草劑活性物質氟噻草胺 (flufenacet) 的歐盟登記批準。所有歐盟成員國須在2025年12月10日前撤銷含該物質的植保產品授權,相關庫存的處理與最后使用寬限期最遲不得晚于2026年12月10日。



禁用核心原因詳述如下:
1、明確的內分泌干擾特性 (EDC): 歐洲食品安全局 (EFSA) 評估確認,氟噻草胺符合針對甲狀腺激素途徑 (T模式) 的內分泌干擾物 (EDC) 判定標準。這意味著該物質對人類及非靶標生物 (如野生動物) 的內分泌系統具有潛在干擾能力,可能引發不良健康效應,并對生態環境構成長期威脅。
2、不可接受的地下水污染風險: 評估發現,氟噻草胺的關鍵代謝物三氟乙酸 (TFA) 被證實具有生殖毒性。在歐盟審查的所有相關地下水暴露情景下,TFA 的預測環境濃度 (PEC) 均顯著超出歐盟《地下水指令》(2006/118/EC) 設定的法定限量標準 0.1 μg/L。這表明在實際農業應用中,TFA 極有可能持續滲入并污染寶貴的地下水資源,不僅威脅依賴地下水的生態系統平衡,更對飲用水安全構成潛在風險。
3、對水生生態系統(尤其藻類)的高風險: 針對氟噻草胺的所有代表性用途進行的生態風險評估顯示,在評估的9個相關暴露情景中,有8個情景均表明其對藻類存在不可接受的高風險。盡管其中1個情景在特定緩解措施下被EFSA認為風險可接受,但如此高的高風險發生率清晰地表明:氟噻草胺對水生環境中的初級生產者——藻類具有顯著危害潛力。藻類群落的破壞可能引發連鎖反應,擾動整個水生食物網的結構與功能。
4、暴露與影響的不確定性無法排除: 基于當前可獲得的科學知識與研究數據,未能充分證實在氟噻草胺的實際使用條件下,其對人類(包括施藥操作人員、消費者)及非靶標生物的暴露水平可被視作″可忽略不計″。同時,也無法確定該物質及其代謝物不會對地下水造成有害污染,或不會對環境產生任何不可接受的影響。因此,使用含氟噻草胺的植保產品,其潛在的人類健康與環境風險仍存在顯著的不確定性。
5、關鍵評估領域存在數據缺口: 由于缺乏關于氟噻草胺其他(非TFA)代謝物的充分暴露數據,多項關鍵風險評估工作無法完成,包括:
· 其他代謝物在地下水中的歸趨與風險;
· 與消費者相關的膳食累積暴露風險評估。
這些數據缺口阻礙了監管機構全面掌握氟噻草胺及其代謝物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整體影響譜,使得對其長期安全性的確切保障無法實現。
氟噻草胺自2004年起在歐盟獲準登記,其批準期限曾多次獲得續展。該除草劑主要用于防控冬季谷物(如小麥、大麥、黑麥)田雜草,截至禁令前在25個歐盟成員國擁有有效授權。
此次禁令決定并非突然,其科學基礎早有鋪墊:2024年9月,EFSA已發布評估結論,明確將氟噻草胺歸類為人類甲狀腺激素途徑的內分泌干擾物,并指出其對水生生物(尤其是藻類)構成高風險。最終,歐盟成員國于2025年3月12日通過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表決,正式支持歐盟委員會提交的氟噻草胺禁用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