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的建議
時間:2025-06-18 17:00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原文: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14040549號建議答復的函
川市監函〔2025〕157號
杜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的建議》(第14040549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始終將保障師生飲食安全作為首要職責,以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為重要抓手,持續完善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手段,推動校園周邊食品消費環境穩步提升。當前全省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可控。
一是嚴格食品安全監管。今年年初,省市場監管局聯合教育廳、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部署開展2025春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以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承包經營企業、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食品攤販作為重點,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人員管理等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學校校門外50米范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是否落實到位。嚴厲查處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售賣和使用來源不明、“三無”食品、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等違法行為。目前,累計檢查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者20242家,發現整改問題20624個。
二是實施綜合治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推動將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納入治安綜合治理重要內容,并會同城市管理部門以校園周邊食品攤販秩序管理作為關鍵切入點,突出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開展綜合整治,全力解決影響校園周邊環境的各類突出問題。2024年以來,在校園周邊食品攤販秩序整治中,勸離占道食品攤販37.3萬余次(起),取締流動攤販14.5萬余次(起),糾正坐商占道27.3萬余次(起)。
三是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屬地責任,根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有關規定,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持續規范食品小攤販備案管理。將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納入社區網格員工作內容,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網格化體系,做到定時排查、及時發現、限時整改。針對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實施分級分類包保制度,按照要求定期開展包保督導。包保干部定期深入經營場所檢查,發現問題當場交辦,并持續跟蹤問題整改成效。督促經營主體規范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進貨查驗,規范加工制作過程,并強化人員管理,擰緊各方責任鏈條。
四是強化宣傳教育。督促各地學校強化食品安全教育,緊緊圍繞開學季、食品安全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題教育,如“開學食品安全第一課”“健康食安少年行”“校長話食安”“食安小衛士”等系列活動,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有效傳遞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理念,引導學生自覺抵制高油、高鹽、高糖食品,逐步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同時,加強社會監督,會同教育部門指導學校建立食品安全家長委員會,參與日常監管或巡查,形成家校共治的良好局面。聘請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新聞媒體等各界人士,組建近2000人的社會監督員隊伍,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開展社會監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將把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落實,切實筑牢校園食品安全底線。
一是健全協同機制。推動各地食品安全辦、綜治組織完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定期會商和聯查聯動工作,構建“屬地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經營主體嚴格自律”的責任體系,形成權責明晰、銜接順暢的全鏈條監管格局。
二是合理規劃設置。協助城市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合理設置流攤經營區、經營范圍及禁止經營區,并強化對流攤經營區的日常監管,依法查處違規設攤占道等違法行為。協同城市管理部門綜合運用數字城管等手段和方式,提高對學生上學、放學重點時段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快速發現、快速處置能力,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無證攤販。
三是加強社會監督。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認真聽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媒體、群眾的監督作用,及時核查處置媒體和群眾反映的學校校園及周邊的食品安全問題,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對提供重大隱患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校園食品安全治理。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