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慶節假期食品安全經營提示


1.落實主體責任,做好進貨查驗
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渠道和產品質量審核管理,嚴格進貨查驗。及時處理混有異物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進場銷售。
2.做好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管理
配備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備,保證食品貯存條件,防止食品脫冷和腐敗變質。銷售散裝食品應具有防塵防蠅、隔離設施。不將食品擠壓存放,不露天擺放直接入口食品。
3.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選擇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照明設施。不得使用“生鮮燈”,改變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