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來賓市市場監管局曝光2024“鐵拳·桂在真打”民生領域案件查辦第三批6件典型案件
近日,廣西來賓市市場監管局曝光2024“鐵拳·桂在真打”民生領域案件查辦第三批6件典型案件。其中,
廣西來賓市某澤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案,被興賓區市場監管局處罰沒款10
6395元的行政處罰。典型案件分別如下:
案例1、來賓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廣西來賓海某空分氣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
檢驗案
2024年7月17日,來賓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開展監督檢查,經隨機抽查當事人開具的《氣瓶
定期檢驗報告》和《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原始記錄》信息,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進行特種設備檢驗的行為。
經查明,當事人氣瓶檢驗機構原配備有3名檢驗人員,分別為黃某某、張某某、譚某,其中檢驗人員張某某的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于2022年9月已到期失效,檢驗人員譚某于2024年3月30日從當事人處離職并注銷在該處
的執業資格,因此2024年3月30日起,當事人的氣瓶檢驗機構配備的執業檢驗人員資源條件已不能滿足特種設備安
全技術規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TSGZ7001-2021)的要求,當事人在2024年3月30日后仍然繼續開展
氣瓶檢驗活動,構成了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檢驗、檢測的違法行為。來賓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0元、對當事人的行政主管盧某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興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西來賓市某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案
2024年4月24日,興賓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所在機動車檢測現場進行檢查,經核對當事人收費公示牌
的收費標準及其收費系統、收費票據,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行為。
經查明,當事人從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期間存在超出標價之外收取車主機動車車輛檢驗費行為,超
出的部分未標明也未告知車主具體是何費用,讓車主誤認為是車輛檢驗費,當事人累計向642位車主收取在標價之外
未予標明的費用共計102395元,興賓區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下達《責令退款通知書》,責令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車主
退還多收取的費用。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興賓區市場監管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106395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忻城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忻城某弟米粉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鮮濕米粉)案
2024年6月3日,忻城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檢驗機構對當事人當日生產的鮮濕米粉(切粉)進行依法抽檢,經檢驗機
構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結果顯示: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 DBS45/ 050-2021《食品安全
地方標準 鮮濕米粉》,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明,當事人2024年6年3日共生產上述鮮濕米粉(切粉)165斤,銷售單價為1.30元/斤,貨值金額為214.50元,
違法所得為214.50元。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鮮濕米粉(切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
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忻城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
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沒款10214.5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 、象州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象州某眾酒業經營部對其銷售的“趙氏普眾酒”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
傳案
2024年3月27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線索,象州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
涉嫌存在對其銷售的“趙氏普眾酒”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
經查明,當事人為達到銷售普通食品“趙氏普眾酒”的目的,對到其經營場所參加講座的中老年人現場播放宣傳
視頻,宣稱“趙氏普眾酒”有治療疾病的功效,當事人的行為屬于對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商業宣傳的行為,違反
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象州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
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罰款人
民幣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 興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來賓市興賓區泰某化肥經營部經營不合格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案
2024年4月19日,興賓區市場監管局委托檢驗機構對當事人經營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標示廣西某邦肥料有限公司
生產)依法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該產品“有機質含量/%”檢驗結果為10(技術要求:
≥13),產品標明值判定:不合格。
經查明,當事人共購進12噸(共480袋)上述經抽檢不合格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貨值金額19200元,共售出43袋,
獲得違法所得430元。當事人銷售不合格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
第二款的規定,興賓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
為,并作出沒收其不合格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437袋,處罰沒款1963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 合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譚某娜參加傳銷案
2024年7月12日,合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合山市人民檢察院移送的《檢查意見書》,顯示當事人涉嫌組織、領導傳
銷活動罪被立案調查,因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積極退出違法所得,免于刑事處罰。但其行為違反
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應給予行政處理。
經查明,2020年11月開始,畢某奇、郭某華等人在廣東省廣州市推出網上交易平臺“幸運拼App”,以發展會員參
與付費拼團可獲得高額返利為幌子,吸引會員注冊,而且推薦他人注冊并付費拼團后還能獲得高額返利,涉嫌組織、
領導傳銷活動犯罪。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間,當事人經上線發展成為“幸運拼App”的會員后,為謀取非法利益,
共注冊了5個賬號,發展下線111人,獲利1500元人民幣用于個人消費。當事人參加傳銷組織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明確
,通過介紹他人加入“幸運拼App”平臺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構成參加傳銷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
定。合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20
00元的行政處罰。(魯利軍 廖勝華)
興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西來賓市某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
的費用案
忻城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忻城某弟米粉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鮮濕米粉)案